德國IBC SOLAR創(chuàng)立于1982年,在世界各地從事光伏發(fā)電系統(tǒng)集成(SI),及百萬瓦級光伏電站的設計、采購及施工(EPC)服務,迄今已建成的電站規(guī)模達到2.5GW。該公司于2014年5月決定正式進入日本市場,并且宣布了百萬瓦級光伏電站的建設計劃。其項目事業(yè)部門高級副總裁José María Llopis就日本市場的戰(zhàn)略接受了記者采訪。

——請介紹一下貴公司正式進軍日本的詳情。
Llopis:我們從2013年開始派員常駐日本,在開發(fā)項目的同時,一直在研究是否要正式進軍日本市場。先行開展的3個百萬瓦級光伏電站項目已經簽約,通過這些經驗,對日本百萬瓦級光伏電站的事業(yè)環(huán)境等進行了分析。最終得出的結論是,從世界戰(zhàn)略的角度來說,日本是最需重視的國家之一。
——固定價格收購制度(FIT)的收購價格已經從當初的40日元/kWh降低到2014年度的32日元/kWh,在日本國內的EPC服務公司中聽到有不接“32日元項目”的聲音。
Llopis:FIT收購價格下降是正常的“進展”,我們在德國等已經有過經驗。德國的FIT的收購價格從當初的0.5歐元(約68日元)/kWh最終降到了0.13~14歐元(約18~19日元)/kWh。西班牙的FIT也從當初的0.45歐元(約61日元)/kWh降低到了0.11~0.12歐元(約15~16日元)/kWh。但我們通過壓縮項目成本,現在依然能夠盈利。日本的32日元/kWh的收購價格處在完全可以確保事業(yè)性的水平。我們然為日本經濟產業(yè)省的判斷非常明智。
——貴公司在德國是如何大幅壓縮成本的?
Llopis:我想指出三點。首先想指出的是,可再生能源事業(yè)是一項社會性事業(yè),不能用來賺大錢。相關者獲得的利益要合理。第二,金融業(yè)要從這個視角出發(fā),以合理的利率提供資金。最后是降低系統(tǒng)資材的成本。
就降低系統(tǒng)資材成本來說,重要的是不能采用“以降低品質來壓縮成本”的錯誤辦法。如果在收購價格降低的同時,發(fā)電系統(tǒng)的品質也出現下滑,投資者將會提起警惕并停止投資。
——那么,怎樣才能在維持品質的同時降低系統(tǒng)成本?Llopis:我們采用的系統(tǒng)資材是向世界各地的供應商采購。幾乎沒有德國國內制造的產品。太陽能電池板使用的是按照我們自主的品質標準,由海外企業(yè)代工生產的IBC SOLAR品牌產品。逆變器(PCS)和架臺大都是德國企業(yè)在中國等地制造的產品。德國供應商通過海外生產的方式,在維持“德國品質”的同時降低了成本。
——日本的百萬瓦級光伏電站建設也能用這種方式降低成本嗎?
Llopis:通過在日本建設3座百萬瓦級光伏電站,我們發(fā)現的問題是,當地企業(yè)的土木施工費用非常高。于是,我們與這些企業(yè)就“為什么成本這么高”作了多次討論。在德國,包括縮短工期在內,通過與建設公司一同做出努力,我們成功降低了土木施工的成本。在向日本企業(yè)介紹這樣的經驗后,成本最終降低到了最初的一半以下。
我們認為,通過與日本企業(yè)合作,提供在德國獲得的削減成本的技術經驗,能夠改變日本市場的成本結構。